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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债券新投资者应满足“2年交易经验+10万元资产”的要求

火币交易所 2022年07月21日 08:25 992 Connor

中新经纬6月17日(新华社)——6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当性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提出,参与认购和交易向非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的个人投资者,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在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内,证券账户和资本账户的日资产不得低于10万元;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本通知自2022年6月18日起施行。

通知提出,会员应建立可转换债券适用性管理制度,评估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和承受能力,向投资者全面介绍可转换债券的特点和制度规则,充分揭示投资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和理解可转换债券相关风险、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并结合自身风险意识和承受能力审慎判断是否参与相关业务。

个人投资者参与认购和交易向非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证券账户和资本账户中的日资产不得低于人民币10万元(不包括投资者通过融资和证券融资的资金和证券),提前20个交易日申请机构的开放;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本通知实施前已向未指明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交易权限开放且未关闭账户的个人投资者,不适用前款规定。

普通投资者参与认购和交易向非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的,应当在纸上或者电子上签名《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揭示书》。参与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转让的投资者应为满足以下条件的投资者:《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具有特定条件的专业投资者。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公司可转换债券的购买、交易和转让的,不适用本通知第二条至第四条的规定。

各成员应认真执行本通知要求,尽快完成相关技术改造。在技术改造完成前,会员应当合理办理可转换债券管理机构的开业手续,确保投资者的权利不受影响。

本通知自2022年6月18日起施行。本所其他业务规则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中信精卫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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